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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塑料生产系统粉尘防爆规范》行业标准修订起草单位与起草人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时间:2023-08-02

关于征集《塑料生产系统粉尘防爆规范》行业标准修订起草单位与起草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塑料生产系统粉尘防爆规范》(AQ 4232)行业标准自2013年发布实施以来对保障我国塑料生产系统粉尘防爆安全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现由于该标准制订时间较久,无法满足目前国内新生产工艺变化的要求。我院作为标准修订牵头单位,根据《应急管理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等有关标准化法律法规,为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标准化工作机制,确保标准的先进性与可操作性,推动标准修订工作的进展,同时广泛吸纳相关方参与,经研究,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塑料生产系统粉尘防爆规范》(AQ 4232行业标准修订起草单位和起草人,具体内容如下:

一、标准概况

标准名称拟变为《橡胶和塑料制品粉尘防爆安全规程》,将标准适用范围改为橡胶、塑料制品生产加工和橡胶、塑料粉体的使用的粉尘防爆相关要求,包括工艺设计、生产、使用、储存、设备运行与维护过程中的粉尘爆炸防控。如工贸行业粉末静电喷涂工艺企业使用树脂粉尘防爆措施相关要求。修改后填补行业分类中轻工行业第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粉尘防爆重要领域无专门粉尘防爆规程空白。

 二、起草单位要求

1. 起草单位应为依法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行业中具有较高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

2. 起草单位应重视标准化工作,技术实力较强,对所制定标准的质量及其技术内容全面负责,能够为标准制定提供相应的人员、技术、经费等资源支持;

3. 起草单位熟悉行业相关工作,具备与所制定标准相应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并能够积极承担、按时完成所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起草人要求

1. 起草人接受过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相关应急标准化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

2. 起草人应熟悉上述领域的相关工作,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确保标准的适用性、有效性和先进性;

3. 起草人能够按时参加相关的各类座谈会、讨论会、协调会及调研活动,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组分配的工作任务;

4. 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四、起草单位与起草人承担义务

1. 能够坚持全程参加标准起草工作会议,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2. 能够共享本单位在相关领域所取得的成果,为标准起草提出建设性意见;

3. 承担标准起草所需的工作经费。

五、报名须知

有意参加《塑料生产系统粉尘防爆规范》标准制修订的单位与个人,请填写标准起草单位与起草人申请表,并于2023820日前发送至邮箱fcfb2010@163.com

六、联系方式

报名邮箱:fcfb2010@163.com

人:袁源、陈晨 

联系电话:027-865311891587176545917702744900

 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382

附件:1.关于征集《塑料生产系统粉尘防爆规范》行业标准修订起草单位与起草人的通知0d16b60d9d25fec79b7cc80f50903ed3.pdf

           2.标准起草单位与起草人申请表f1b26dc213489b5ac0bd4faabdebf38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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